中国古代的雇佣关系和租佃关系的区别 中国古代的雇佣关系和租佃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姬影

更新时间:2022-12-08 16:39:35

1、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2、举个例子,唐以后出现的江南富商出钱请人给他做工,然后短期的合同给他钱,不限制人身的自由。明清的时候,机工和机户,相当于今天的老板和小工的关系。但是,自然不能和今天比了,拥的生活还是没那么自由的。

3、租佃关系,地主以土地出租给农民,从而剥削、奴役农民的制度。地主将农民禁锢在土地上,农民没有自由,种出的粮食也是地主所有的,农民没分。但是呢,地主要养农民,不过没什么好的东西养。当然这里的农民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就是土地兼并以后,沦为劳动力的农民了。

4、最佳答案租佃指封建地主把地租给农民种 收成归农民 地主收取一定的收成雇佣在土地上来讲的话就是地主雇佣农民来种自己的地 收成归地主 农民拿固定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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